解放前直至七十年代,县城环境卫生均由临街商店和居民自理。此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七十年代后期,始有城关环境卫生清洁队的设立,负责每天打扫清理街道垃圾。1976年起,又陆续建成垃圾固定堆放点11处,购置垃圾桶50个和自动装卸垃圾车、洒水车各1辆,修建公厕6个,初步改变了县城脏、乱、差的局面。
城区较大规模的绿化工作始于七十年代,先后完成城内4条大街千余株中槐、五角枫行道树和药王山1.6万株药材林绿化。1979年成立城市绿化管理处,负责管理城区绿化工作。并在城外西包公路西侧征地10亩,建成园林苗圃,培育绿化苗木。至1989年,城区绿化面积累计达48.6公顷(包括药王山)环境绿化,人均占有绿地面积10.6平方米。